对方破产钱还能要回来吗
杭州钱塘律师
2025-04-29
对方破产后钱有要回的可能,但无法保证全额拿回。这是因为破产财产清偿有先后顺序,普通债权排在较后位置,可能存在无法足额受偿的情况。
为尽可能挽回损失,可采取以下措施:
1.及时申报债权,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,由管理人审查债权的真实性与数额。
2.若债权有担保,依据规定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3.了解破产财产清偿顺序,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是职工工资等、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若有剩余财产,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;无剩余则无法获得清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对方破产时,钱有要回的可能性,但难以保证全额拿回。关键的第一步是及时申报债权,需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,之后管理人会审查债权的真实性与数额。
(2)债权是否有担保会影响受偿情况。有担保的债权,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;无担保的债权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
(3)破产财产的清偿遵循一定顺序。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、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若破产财产在清偿前序债务后有剩余,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;若无剩余,普通债权无法获得清偿。
提醒:
申报债权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,且不同类型债权受偿情况差异大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及时申报债权,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,让管理人审查债权真实性和数额,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基础步骤。
(二)明确债权性质,若有担保,可依据规定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;若没有担保,就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
(三)了解破产财产清偿顺序,知晓自己的债权在整个清偿体系中的位置,若破产财产清偿完前面顺序还有剩余,普通债权可按比例受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,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,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。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对方破产后钱有机会拿回,但不一定能全额拿回。
一是及时申报债权,在法院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,管理人会审核债权真假与数额。
二是看债权有无担保,有担保的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,无担保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
三是破产财产先支付费用和债务,再依次清偿工资、社保、税款,最后是普通债权,有剩余按比例分,无剩余则无法获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对方破产后钱有可能要回,但无法保证全额拿回。
法律解析:
在对方破产的情况下,要想尝试拿回钱,需及时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,向管理人申报自身债权,管理人会对债权的真实性与数额进行审查。若债权有担保,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;若债权无担保,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破产财产清偿有先后顺序,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、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若破产财产在清偿前面顺序后有剩余,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;若无剩余,普通债权就无法获得清偿。所以,对方破产后钱有要回的可能,但因多种因素,无法保证全额拿回。如果您遇到类似复杂的破产债权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。
为尽可能挽回损失,可采取以下措施:
1.及时申报债权,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,由管理人审查债权的真实性与数额。
2.若债权有担保,依据规定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3.了解破产财产清偿顺序,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是职工工资等、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若有剩余财产,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;无剩余则无法获得清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对方破产时,钱有要回的可能性,但难以保证全额拿回。关键的第一步是及时申报债权,需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,之后管理人会审查债权的真实性与数额。
(2)债权是否有担保会影响受偿情况。有担保的债权,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;无担保的债权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
(3)破产财产的清偿遵循一定顺序。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、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若破产财产在清偿前序债务后有剩余,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;若无剩余,普通债权无法获得清偿。
提醒:
申报债权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,且不同类型债权受偿情况差异大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及时申报债权,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,让管理人审查债权真实性和数额,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基础步骤。
(二)明确债权性质,若有担保,可依据规定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;若没有担保,就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
(三)了解破产财产清偿顺序,知晓自己的债权在整个清偿体系中的位置,若破产财产清偿完前面顺序还有剩余,普通债权可按比例受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,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,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。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对方破产后钱有机会拿回,但不一定能全额拿回。
一是及时申报债权,在法院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,管理人会审核债权真假与数额。
二是看债权有无担保,有担保的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,无担保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
三是破产财产先支付费用和债务,再依次清偿工资、社保、税款,最后是普通债权,有剩余按比例分,无剩余则无法获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对方破产后钱有可能要回,但无法保证全额拿回。
法律解析:
在对方破产的情况下,要想尝试拿回钱,需及时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,向管理人申报自身债权,管理人会对债权的真实性与数额进行审查。若债权有担保,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;若债权无担保,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。破产财产清偿有先后顺序,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、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若破产财产在清偿前面顺序后有剩余,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;若无剩余,普通债权就无法获得清偿。所以,对方破产后钱有要回的可能,但因多种因素,无法保证全额拿回。如果您遇到类似复杂的破产债权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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