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款合同的有效性有何特征?
杭州钱塘律师
2025-04-16
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债权契约,其有效性的判断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。首先,合同必须合法,即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,其内容不得涉及非法集资、恶意套现等违法行为。其次,合同需真实,即双方订立合同时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,不得存在虚假情形。此外,借款人和贷款人均须具备行为能力,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,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或追认。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,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,但在必要情况下,可经公证或接受仲裁机构的备案。另外,如借款期限超过一年,则须向相关部门备案。最后,债务履行完毕后,合同效力终止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四条: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,借款人到期返还的合同。第五百零五条: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借款人在向贷款人发送借款请求时,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流等方式。贷款人应当自收到借款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,以书面形式答复。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。第五百零六条: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,应当备案。第五百一十四条: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、解除或者担保人的变更等重要事项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未履行公证或者认可程序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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